消防給水設施包括消防水池(消水源)、消防水泵、消防供水管道、增穩壓設施、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防水箱等,今天我們分享消防水池的設置要求,希望對小伙伴們有所幫助。
1.有效容積
1)當市政給水管網能保證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滿足在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當市政給水管網不能保證室外消防給水設計流量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滿足火災延續時間內室內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3)當消防水池采用兩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災情況下連續補水能滿足消防要求時,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應根據計算確定,但不應小于100m3,當僅設有消火栓系統時不應小于50m3。
4)消防水池的總蓄水有效容積大于500m3時,宜設兩格能獨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當大于1000m3時,應設置能獨立使用的兩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應設置獨立的出水管,并應設置滿足較低有效水位的連通管,且其管徑應能滿足消防給水設計流量的要求。
5)火災時消防水池連續補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消防水池應采用兩路消防給水。
火災延續時間內的連續補水流量應按消防水池不利進水管供水量計算。
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和流量應根據市政給水管網或其他給水管網的壓力、入戶引入管管徑、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以及火災時其他用水量等經水力計算確定,當計算條件不具備時,給水管的平均流速不宜大于1.5m/s。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 4.3.2和4.3.3
2.補水
消防水池進水管應根據其有效容積和補水時間確定,補水時間不宜大于48h,但當消防水池有效總容積大于2000m3時,不應大于96h。消防水池進水管管徑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小于DN100。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 4.3.3
3.其他
1)儲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或供消防車取水的消防水池,應符合下列規定:
消防水池應設置取水口(井),且吸水高度不應大于6.0m。
取水口(井)與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離不宜小于15m。
取水口(井)與甲、乙、丙類液體儲罐等構筑物的距離不宜小于40m。
取水口(井)與液化石油氣儲罐的距離不宜小于60m,當采取防止輻射熱保護措施時,可為40m。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 4.3.7
2)消防用水與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應采取確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術措施。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 4.3.8
3)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消防水池的出水管應保證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積能被全部利用。
消防水池應設置就地水位顯示裝置,并應在消防控制或值班室等地點設置顯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裝置,同時應有較高和較低報警水位。
消防水池應設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設施,并應采用間接排水。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 4.3.9
4)消防水池的通氣管和呼吸管等應符合下列規定:
消防水池應設置通氣管。
消防水池通氣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應采取防止蟲鼠等進入消防水池的技術措施。
依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 GB50974-2014 4.3.10